林州市编办把机关事业单位减员销编工作作为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1-4月份,市编办共办理减员销编手续110余人次,杜绝了机关事业单位已减少人员冒领工资和“吃空饷”等现象。
一是严格执行减员销编制度。市编办印发了《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减员销编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减员销编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出现调出、退休、退职、开除、解聘、辞职、辞退、死亡等情况,各部门必须于10个工作日内到市编办办理减员销编。
二是与工资月审批制度相结合。除经营性事业单位以外,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每月1-10日到市编办审核当月人员工资花名册。审核过程中,单位有减员的,及时登记销编。有效预防了机关事业单位瞒报、迟报减员信息,保证了实名制数据库的准确性。
三是建立销编监督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市编办对各机关事业单位减员销编等相关情况每季度或每半年检查一次,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导单位及时改正。(林州市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