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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三大原则”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2017-09-06 17:18 市编办审核统计科 

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近日,安阳市编办召开室务会研究制定了《机构编制实名制及统计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及统计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使各相关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一是全覆盖原则。《工作规范》包含了用编审核、入销编、统计及数据库管理、综合事务四大类二十五项工作,其中用编审核十四项,入销编工作两项,统计及数据库管理六项,综合事务三项,基本涵盖了目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统计工作的全部内容。  

二是精细化原则。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用编程序的通知》(安编〔2017〕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工作,《工作规范》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详细分解,包括用编文件受理、审核、处理,各类用编事项如何处理,各种统计工作流程,数据库如何维护等,逐项逐步详细列出,使工作更加规范,达到了规范有序、精细管理的目的。  

三是可操作性原则。《工作规范》严格遵守文件规定,结合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在认真梳理分解现行工作流程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仔细推敲,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统计工作进行制度规范,规定了每项工作从受理到完成的流程步骤,工作程序清晰明确,可操作性很强。  

《工作规范》印发给每位工作人员,让每名同志都能按程序开展工作,便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及统计工作的实际操作和实践运行,进一步提升了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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