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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编办“三举措”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2018-07-06 09:32 林州编办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林州市编办根据法律立改废释情况,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财政、安监、交通、水务、林业5部门的10项行政权责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扎实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一是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中,林州市编办重视部门联动,与政府法制办、职能部门建立定期沟通协作机制,强化思想认识,统一工作标准,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为标准,畅通“部门提请—法制审核—编办公示”的动态调整渠道,高质量完成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确保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规范有序运行。 

二是依法依规同步变更。根据《林州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安排专人随时关注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文件,及时梳理权责清单事项,排查各职能部门是否有需要调整的权责事项,提示职能部门及时填写《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申请表》,申请动态调整,实现同步变更,确保权责清单调整的时效性。

三是强化监督规范管理。严格遵循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法律依据、事实充分的条件下,按照单位呈报、集中审核、合法审查、政府批准等环节,对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并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力度纠正清单之外“乱用权”问题,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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